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

[再談] 一窺蔡衍明如何用旺旺馴服中時

昨天才說旺旺中時的利益衝突問題,沒想到今天又再次發生,且變本加厲,中時的友人在MSN跟我說,「這的確是中時史上頭一次。」

你注意到了嗎?今天中時、工商的社論都同一篇稿子,還是再度以蔡衍明為主角,外加論壇又有一篇老闆蔡衍明親自出馬掛名的文章。

也就是今天在中時版面上,老闆的意志貫穿了三個版面,強力替自己消毒。這種中時編輯部應該自行跟老闆溝通的內部文件,現在竟然放在三大版面要讀者一起奇文共賞,怪怪!


我問目前在還中時工作的友人,現在是怎樣?編輯部只會「旺旺」而已喔?

他說了:這些文章「擺明此地無銀三百兩」、「 這篇社論就是依老闆的意思刊登」、「 以前余老闆紀忠在的時候都不會這樣明目張膽的做」。


旺旺中時員工被要求必須「熟背」的公司訓之一。

又說,這些訊息基本上就是;「告訴那些寫蔡家不是的作者我旺旺蔡老闆不是好惹的」。

我又問,「那最近跟NCC對槓的事,蔡老闆有在內部發什麼信嗎?」

「我都直接刪了,不會去看的。」、「常常都是寄廣告信、不是買產品、就是餐廳折價券」。

「還有傳旺旺歌給大家」、「他們大陸那邊每天都要喊口號、做運動、唱公司歌」、「我們年終跟年初(團拜)都有做那有趣的事,我傳連結給你看....」

我把這段Youtube放在下面,注意看,裡面鏡頭有帶到夏珍的簽名卡片。我想到社內一堆寫起文章呼風喚雨的主筆們,在社內必須唱著這種擺明是工廠管理方式的歌曲。



超歡樂的「旺旺之歌」,不看會後悔。中時記者主編人人都被要求朗朗上口才行。


我一面跟著哼,想像我也是中時總主筆之一,逐漸地,我眼前迷濛了起來...

(以下是我的白日夢)

蔡:外面都污衊我,你去寫一篇社論來評評理...

我:旺旺

蔡:叫那個工商主筆也一起來寫

我:旺旺旺

蔡(想想):算了,這樣太浪費時間了,你去寫一篇,然後放在中時跟工商就行了

我:旺旺,旺旺旺,旺旺旺...ㄨ...旺旺旺

蔡:你怎麼那麼笨,他敢不登?我就叫他也來旺旺

我:旺...喵

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

旺旺中時到底在幹嘛啦(附蔡衍明通緝照)

帥喔,壹週刊送給旺旺中時老闆蔡衍明的通緝照
(credit:翻拍自壹週刊)


旺旺中時跟NCC到底在扯什麼,我沒有特別關心去看,只是今天看到中時又在社論(標題:要公道 論是非 虛心接受批評,注意,這個連結是連向第三方媒體,不是中時本身)評論昨天有許多傳播學者的聯名抵制的問題時,我突然發現,此事不論誰是誰非,旺旺中時基本上是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

曾有一位任職美國CBS新聞部的朋友跟我說,他們內部自己有個規定,不得播報自家的新聞,即使播報,也得引用別家通訊社的稿子來報、評論就更別提了,根本不可能。為何如此?因為要避免所謂「利益衝突」的問題。

旺旺中時跟NCC的恩怨、老闆蔡衍明要登報廣告通緝NCC、還有針對「無良」記者/學者寄發存證信函等等,自然都是中時可以做的事,但中時自家社論版面三不五時就要替自己老闆蔡衍明「塗脂抹粉」,這種作法就真的利益衝突太大了。

你自己就是自認的「苦主」,哪有辦法以媒體第三者的角色來公平評論此事?說不定還是蔡衍明叫你寫的勒?或者我也可懷疑你這個總主筆是為了保住飯碗、拍老闆馬屁,所以就昧著良心袒護中時立場,這種懷疑並非不可能。

也因此最好的方式是,旺旺中時你就別再濫用編輯版面來替自己辯護了,就算你說的對,我還是不相信。

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

可悲,怕到不敢出聲

這禮拜看到政府新聞局的網站,把聯合報的一篇社論翻成英文,放在自家網站上,裡面有這麼一段話看了十分令人吃驚

「No matter what moral standards one applies, Chen is a fiend who has committed unforgiveable crimes. The only reason why Chen still has influence has to do with the fact that the “pan-green” leaders have been cowardly, shameless, and indifferent to notions of right and wrong.」

我比較有意見的是這篇文章裡提到:Chen is a fiend who has committed unforgiveable crimes.

新聞局既然引用了本文,還翻譯成英文,顯然是十分同意的意思,但這實在有些誇張,「fiend」是一種超級邪惡的惡魔,「unforgiveable crimes」是諸如希特勒這種的違反人性的惡行,我看不出陳水扁有何能耐擔負這種形容詞。

但話說回來,Jerome Cohen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了一篇文章「公益與私利」(原文在此,標題直接呼籲台灣知識份子應該站出說話了),裡面提到他最近到台灣參加研討會,許多法學教授跟他說陳水扁案子不合理的地方、還有馬英九政府利用司法追殺反對黨的作法,他提出一點頗有意思的觀察:

「如果台灣的法學教授、法學家、社會學家,和其他具備特殊才幹而能夠促進公眾理解之士,持續沉默下去,他們實際上行使的自由,還比處在高壓中國政權下的知識分子更少。在這些知識分子當中,部分人甚至冒著他們人身安全、個人事業和家庭幸福的危險「向掌權者說真話 (speaking truth to power)」。

 當我聽著台灣法學教授解釋他們對於公共領域的反感時,我想到在中國大陸的朋友,他們因為表明對獨裁統治的反對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被綁架、毆打、監禁、喪失律師執業資格、失去工作、遭流放、其配偶和子女被騷擾,這一切的一切折磨著直言倡議的學者和律師。然而,始終有一些人堅定不移。 」

換句話說,許多學者專家明明知道台灣司法已經向當權者傾斜了、甚至成了壓制反對黨的工具,但大家為了自身利益,能多拍一點馬屁,根本連問題都不敢拿出來討論,免得被批是民進黨/或者陳水扁的同行。

有趣的觀察,我們一方面希望國外更多人能注意到台灣司法不公的問題,但另一方面,國內的法學專家們卻持續裝聾作啞,明哲保身。而身為馬英九政府化妝師的新聞局則持續使用「fiend」這種不當用語來醜化反對黨政治人物。

情況看來是有些可悲喔。

Ninja Gaiden 2 - Ryu Hayabusa "Fiend" Armor
這個才叫"fiend"。依照目前的政治局勢發展,你覺得哪位政治人物比較像這幅圖像呢?
(credit: gamerscoreblog)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馬英九的柯林頓太太與星巴克的中國

星巴克在美國網頁把台灣都冠上a province of China,這其實是很多美國網站都慣用的作法,通常寫信去告知一下,他們都願意改回來。也因此,今天看到這篇新聞裡,提到星巴克已經立即更正了,顯示星巴克畢竟還是挺看重自己的品牌形象。

比較有趣的是,裡面有提到,此事起因於有人在Twitter上提到此事,而星巴克也馬上在Twitter上回應此事純屬疏失,會立即改進。

Today on Twitter, a user named Taiwan News, remarked, "#Starbucks abandons status quo, states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on corporate website." Starbucks tweeted back: "@taiwanews It was an accident and will be fixed as soon as possible."


真好。

但同樣提及台灣,馬總統碰到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時,一方面自稱是台灣總統、一方面又稱對方是柯林頓太太;看來這都是馬總統算計過的,別以為馬總統英文有這麼遜。

在這個Foreign Policy的希拉蕊粉絲部落格中,有提到馬總統以「Mrs. Clinton」來稱呼希拉蕊,而非官式的「Secretary Clinton」。同樣地,他提到馬英九自稱是「the president of Taiwan」,這也不是官方用法。內文提到有可能是兩國並非正式邦交國,所以他就一概用這種非正式用法。

因此馬總統自提是台灣總統,看來並沒有抬舉台灣;同樣地,他稱對方為「Mrs. Clinton」,應該也事先想好了,兩者都顯示台灣跟美國並非國與國的正式關係。

Perhaps in keeping with the absence of formal ties, the Taiwanese president addressed Secretary Clinton as "Mrs. Clinton" while introducing himself as "the president of Taiwan."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裡有提到是希拉蕊先向馬總統打招呼的。那麼希拉蕊究竟是怎麼叫馬英九先生的呢?

馬先生既然在24秒寒暄中還得自我介紹是台灣總統,那麼顯然希拉蕊的稱呼應該很籠統,會不會只有說「Hi, do I know you from somewhere?」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