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抄襲事件:吳淡如 + 磊兒

今天真是有趣的一天,竟然一天內發生兩件抄襲事件。

吳淡如新書抄襲部落格版主蔡祐吉的事情,蔡先生在他的部落格有說明,有興趣的可看一下

這件事很有意思,照理說,吳淡如這種已經寫過很多本書的人,依常理判斷,不太可能會想去抄襲,自毀自己的聲譽。

但寫作的人,消息來源通常很多,有時這裡聽聽,那裡聽聽,就順便拿進來用了。這若要說成抄襲可能太牽強。

但無論如何,既然蔡先生出面喊抄襲,我就想去看看吳淡如小姐的新書,沒想到金石堂還沒看到上架。

此事稍後再論。

然後是中國時報有個文學新詩獎之類的東西,爆出首獎得獎主磊兒的創作(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也是抄襲的,正好也是抄襲另一個部落格作家劉哲廷

磊兒對此事已經在她的部落格中有說明,她認為這純粹是美麗的巧合。

只是我看過兩首詩後,深深覺得這種巧合真是太不可思異了。但更有意思的是,這個被抄襲的劉哲廷先生,他去年也曾抄襲別人而被警告過

中國時報現在認定劉哲廷的創作在先,因此磊兒必然抄襲。但若劉先生也有前科,我覺得似乎有難說了。我想,磊兒若想贏回她的首獎,或許可請中時發函給Google,要求調閱劉先生post在部落格上那邊的正確時間。

此事說若有翻案的可能,那除非是劉先生捏造假的發稿時間。

2 則留言:

S. Peter 提到...

朱學恒先生已經用Internet Achieve(http://www.archive.org/web/web.php)翻案了。證明劉哲廷有強烈嫌疑,利用BLOGSPOT設計,發表後發先至的文章日期。

那群當評審的老人家懂不懂這種驗證就不得而知了。

嘉珮 提到...

『寫作的人,消息來源通常很多,有時這裡聽聽,那裡聽聽,就順便拿進來用了。這若要說成抄襲可能太牽強』---> 若您看過蔡吳兩位的文章,就不會這麼說了。吳小姐抄襲得很嚴重啊....
而且,最近她終於承認了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引用蔡先生的文章』。這句話翻成白話文就是抄襲(假設書是她自己寫的話)。不過還有另一種更不堪的可能:她出書寫作其實有槍手,所以才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引用』
不管哪一種,都很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