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識:九把刀認定一名高中生陳漢寧抄襲他的作品而得獎,他既不想提告釐清,但又想私下強迫這名學生承認他有抄襲。只是這名學生自認沒抄,他背後有五名文學評審替他背書認定沒抄襲...
此事引起部落格圈廣泛討論,連朱學恒這麼一個在blog圈內呼風喚雨的人,都直接認定學生有抄襲,直接發起網路公投要制裁這名學生。
只是大家都忽略了一點:此事獲益(甚至是獲利)最大的已經是九把刀了。若事件雙方都已經是出書的小說作家,九把刀一定不可能這麼搞的,因為無法拿出「一槍斃命」的證據前,他必然不肯給對方這麼白白增加曝光與銷售量的機會。
但陳漢寧畢竟不同,他沒出書,不斷製造陳漢寧話題,受益的就只有一人,您,九把刀先生。
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Dan Brown 的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以及 JKR女士的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沒錯,兩本都曾被告過抄襲。 而去指控他們抄襲的作者,書籍銷售量都因媒體曝光而跟著水漲船高。
Dan Brown 的抄襲有兩次相當有名的被告事件,我只舉其中一個:由康乃爾大學新聞系教授 Lewis Perdue 提出的。
Perdue 本人出過20幾本書,自己又是教寫作課程,因此他若認定有人抄襲他的作品,這應該是有高度的可信度。他的說法是他有兩本書:Daughter of God 跟 The Da Vinci Legacy 中的內文被 Dan Brown 的達文西密碼大量抄襲引用。
比如達文西密碼一開場,記得嗎?「有個達文西學者(館長)被兇手殺死了,他是本案第四個被殺的,學者死前,掙扎地留下最後一道謎題,謎題是用他自己的血寫的,且寫在他身體上。」
很熟嗎?其實 Perdue 教授在1983年出版的「The Da Vinci Legacy 」也是這麼開場的。
Perdue 找了一位語言學教授幫他整理出兩本書更多雷同之處,這個列表很有趣,絕對不輸網友幫九把刀整理的,有興趣請看此。
重點不在這裡,因為 Perdue 的官司最後還是輸了,而他不甘心還架了一個部落格大罵 Dan Brown 無恥之至。
重點是:Perdue 因為這個事件,他的出版商很高興,因為曝光量大增,他這兩本冷門書反而在2004年1月重印銷售,到同年三月短短兩個多月,"Daughter of God"賣出 23萬本,"The Da Vinci Legacy" 則賣出約 27萬本。
Perdue 本人堅稱此事非關金錢,但他在官司中也要求,勝訴的話,Dan Brown 數千萬本版稅通要歸他。
在看第二例:哈利波特的抄襲事件。
這是由一個不得意的女作家 Nancy Stouffer 提出的。她也曾寫過一系列童書,包括 muggle(麻瓜,相對於精靈世界,指人類)一詞就是她首先在她的 "The Legend of Rah and the Muggles" 書中獨創的。
她另外還曾寫過一個叫 Larry Potter 的主角,跟Harry Potter 一樣,都是戴眼鏡黑頭髮的小男生,兩本書也都有 Lilly Potter 這個角色(只是拼法稍異,一個是 Lily 一個是 Lilly。)
巧合嗎?
這案子後來也被法官丟出來了,Stouffer 自己有些文件被發現作假,所以法官不採信她的其他說法。她自己後來又架了一個網站叫 The Real Muggles尋求翻案。
Stouffer 之前雖然寫童書,但出版一直不順,後來似乎只發行過一本,後來官司期間,聲名大噪,馬上有出版社來跟她談版權,重新幫她發行。但隨著官司落敗,後來這家出版社也倒閉,兩方對於發行權又鬧得十分不愉快。
重點:除非是 word by word 句句抄襲,這類概念相似的小書似乎不乏總有人發現相似之處,而作者之間藉著互打官司,也總是能提高雙方知名度而互利。
回過來台灣,九把刀已經是暢銷書小說的人氣作家,而獲台北文學獎的高中生陳漢寧則是參賽得獎,獎金6000元,沒出書。著作權官司最著重的部分是保護作者/或所有權人的商業利益,因此就此案目前的曝光量來看,九把刀在網路上獲得空前聲援,加上媒體曝光,想必接下來幾個月必能轉換成小說銷售量的增加,替自己賺進一筆龐大的獲利。
而陳漢寧呢?他並沒有出書,此事曝光,對他毫無商業利益可言,加上網友自行認定他已經抄襲,目前看來不論真相如何,有人就是先入為主,想讓他在網路上背負一個抄襲九把刀的罪名一輩子。
朱學恒發了幾篇支持九把刀的文章後,自行發起網路票選來決定陳漢寧是否有抄襲,面對有人質疑這樣的票選太過民綷,且對陳生完全不公,他的回答是:
「文學獎的評斷給後面作者的範例對我來講很重要。創作者的尊嚴對我來講很重要。網友的自覺和自主對我來說很重要。這個投票就是我發起的,所有負面影響和批評我來一肩扛。」
我真的嚇到了,我是不知道朱大要怎麼來扛這個負面影響?九把刀在這種炒作過程中,他的商業利益只會增不會減,他極可能沒有受害,反而是最大受益者。而朱學恆自認他的認定就是事實,直接把一個才初出茅廬的比賽者利用假民主投票「亂刀砍死」不給任何機會,事過境遷,他有辦法對陳生扛什麼責任呢?
九把刀對於這個投票還加以鼓吹說:
「歡迎大家把這個投票議題轉寄到各大部落格或論壇去,以廣泛取得各族群樣本。我知道大家挺我沒有欺負高中生這個顯而易見的事實,但兩作品之間的相似度是否足以產生不道德的狀態,就請大家回歸到自己閱讀後的判斷。」
我只能對九把刀說,若對方也是個出書的作者,您在真相未明前絕不敢這麼公開窮追猛打的,因為您一定知道這會給對方太多曝光機會,製造更多商機。但面對一個對您在商業銷售上完全沒有威脅的高中生公開窮追猛打,您很可能只是在製造自己的商機。
罷手吧,除非法官,或評審翻案認定他抄襲,您的作法都十分可議啊。
參考:
16 則留言:
我是路人
1.九把刀在事件前就滿紅的,所以你的舉例似乎不貼切
2.蘋果報把九把刀打成壞人,要是我我也不爽,我想蘋果報的力量比台灣網路強上不少,當天還一堆電視台追蹤
3.陳同學作品不多,卻大部份都有九把刀的影子,卻在前幾天在網路上回應有的沒的,實在是有點白目
4.達文西密碼的事,有個人寫的滿不錯的,你應該看看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203756980.A.2B7.html
TO 路人:
您好啊,感謝留言。
1. 我的意思就是,九把刀就是有名,所以再加上這類爭議事件,他的書必然大賣,所以在某種概念上他並非是弱勢受害者。
2. 我相信網路力量強過蘋果日報太多倍了。且蘋果日報可信度,在台灣是見仁見智。
3. 感謝分享,ptt那篇,其實錯誤蠻多的,舉個例子,那個法官說的那段經典話語,其實很容易找,我po給你看:
Judge George Daniels of U.S. District Court in New York, who made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plots of the two books, said that "ideas and general literary themes themselves are unprotectible under the copyright law".
來源:http://news.softpedia.com/news/Dan-Brown-did-not-plagiarise-Perdue-s-books-6009.shtml
補充,plagiarism 跟 copyright infringement 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我是覺得大部分去支持九把刀的似乎都沒搞懂。若您有興趣,不妨看看這裡的解說,最簡單的分法:
http://www.ncte.org/pubs/chron/highlights/122872.htm
舉例是說明時很有力的方法,但一旦舉例失當,便是誤導的開始。
首先文中的兩個例子,都是名氣較低者向名氣較高者告抄襲。而這次的事件則不是。
但這不是重點,我也知道你會說,一旦炒成新聞對名氣高者也有利。這我也部份認同。但實際上這個方法對名氣高者未必划得來,有太大的風險。
難道你要認為那兩個例子中,是Dan Brown和 JKR女士自己放風聲請人來告的嗎?
而這篇文真正的錯誤重點是,以此兩個例子,來猜測九把刀有想藉此炒更大名氣的心態。
請大家別忘了,媒體是誰請來的。是陳生的家人。
若九把刀有你所說的心態。那麼一開始他就不會想私下解決。而是會昭告各大媒體,某高中生炒他的文章了。那樣不是更達到你的猜測,就是想炒更大的名氣,想賣更多的書啊!
事實上,九把刀原本就不打算想讓媒體知道。而陳生家人卻找來媒體伸張正義。而媒體卻捏造九把刀要告人,以大欺小。
雖然,我也認為這件事發展到現在,過頭了。但不代表九把刀想利用此事炒更大名氣。
to nevercool :
其實您說對了一部分,在harry potter事件裡,JKR 羅琳女士的確是先發制人去提告的,要求法院下令對方不得提抄襲事件:)然後自認被抄襲的作者又去反告,一場混戰下來,雙方知名度都提升很多,尤其是Harry Potter。
我相信九把刀一開始出發點或許是良善的,但在接下來的事件演化中,他很快就發現這些爭議曝光後帶來的優點,包括他的出版商與經紀人,現在或許都興奮得不得了。
to nevercool:
補充,這篇是寫於朱大開始發起網友投票表決,加上九把刀也相當支持,我覺得整體情勢太過優於九把刀而寫的。別忘了,現在「事實」是什麼都還沒釐清,只有大家自行認定的「意見」而已。
我發發我的感想。
我覺得您說的對九把刀並不公平。
用商業利益來評斷這次最大獲利者與受害程度,這...會不會太奇怪?
每個人對於受害的定義不同,也許九把刀根本不在乎獲得多少利益,而是在乎那種精神。
to Anonymous,
一點都不奇怪啊,因為前人就有這樣的案例,且九把刀到底是不是遭侵權,到目前也沒有確定,因此目前我並不認為他是受害者,反而處處充滿優勢。
事情爆出來的隔天就有人PO文說9X刀滯銷的書突然銷售量又多了起來
點閱率也一樣
整個看板被洗了上百篇
這種疲勞轟炸式的宣傳
想無視都難
沒有受益? 好像不太像是那麼一回事...
from sean
我喜歡你的論點,有個網站的站主也有和你相同的論點,但也許不全然是,支持你。http://blog.pixnet.net/SpinalCord/post/14712663
to sean,
感謝分享。
草莓起司的blog我有在看,蠻有趣的,尤其是他跟獨孤木之間的戰爭:)
>>還投票幹嘛?你不是已經是最大獲利者了嗎?"
本文的標題已經偏了, 似乎以為九把刀和該學生在爭「利」。
本人也出過書, 至少以我個人的立場, 正義重於利. 現在草莓族充斥, 更要導正少年的思想.
請勿把別人都看扁了, 以為別人和你一樣只在乎利.
to farmer lu:
ㄟ...
我在20年之前便看過與陳漢寧更類似的作品
忘了那一篇的標題,只記得是聯合極短篇
一共有四集,是出版曾在聯合報刊出的極短篇
故事的主角是科學家
發明了一種可以逆轉時間的機器
逆轉後的表達方式就和陳漢寧的一樣
把文字倒寫回來
例如說:他發明了可以倒轉時光的機器
器機的光時轉倒以可了明發他
關於陳漢寧的作品就很像是揉合了九把刀與那個極短篇作者的東西
小孩子在創作中一定會有模仿的對象
先模仿才會有創作
只是既然是文學獎(聽起來名字很好聽)
似乎就不該弄的這麼廉價
如果這孩子將來走文學創作
這個頭銜至少可以讓他在文壇上比他人更容易引起其他注意
這些評審會不會因為這樣,而真正扼殺了這個孩子的創作力?甚至,讓他以為模仿就是創作?
to vicky,
感謝留言:)
.....現在只要攻擊九把刀~就會被他的信徒攻擊~因為~刀教主說的就是對的~而刀教主彷彿成了正義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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