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我已經忘了這回事了,忘了我曾寫信給紐約時報一位普利茲 (Pulitzer Prizes ) 得獎女記者,詢問有關一位台灣教授林一平之事。
那時正逢林一平教授跟朱學恆的路西法地獄 之「不好意思,其實我比你有名」 及其他bloggers打得正火熱。林一平教授一人獨戰群bloggers,回了一封超級有意思的文章。
我看了一下,只對其中一段特別有興趣,也就是林一平教授提到他認識普利茲得獎主同時也是紐約時報女記者 Elliott Andrea 一事。
林一平教授似乎相當以此沾沾自喜,只是我心中蠻狐疑的,立即寫了一封信去紐約時報跟這位記者查證。
我幾乎快忘了這回事了。
直到今天,我在gmail信箱準備刪垃圾信時,突然看到署名 Elliott Andrea 的回信。這封信其實已經來了幾天了,只是我先前一直以為是垃圾信,完全沒想到打開過。好家在。
Andrea 只簡短回了一句話:
「I have never heard of him.」
(我從來沒聽過這號人物)
好吧,林一平教授,雖然您貴為教授,並吹噓自己多厲害,但現在我很清楚您還蠻「膨風」的啦。
4 則留言:
我覺得你這麼快就認定別人是膨風說謊,是很草率魯莽的。
我不認識你,不認識林教授更不認識這位得獎的女記者。
讀了一下你寄給女記者的信,用的是林教授的拼音全名,並沒有附上他的英文名字和其他資訊,如果林教授真的曾經說過他認識這位女記者的話,也許這位記者也可能只知道他的英文名。何況相同的中文拼音何其多。
在美國直接叫稱呼或使用完整中文拼音當做彼此間稱呼的人,並不多。多數是另取一個英文名字來彼此稱呼。
來美十多年,認識了很多好朋友,但是如果有人猛然用某人的中文名字來問我,你認不認識誰誰誰。如果你沒有附上其他的資訊,我還真是會說不認識。常常扯來扯去才嚇然發現,”喔,原來你說的是某某某喔”
這是在美國生活中很自然正常的。
你有求證的精神,值得鼓勵。(雖然我覺得求証這種事有點閒的沒事幹)。不過還是建議你,發表求証成果時,尤其關係到傷害別人的名譽時,應該更為審慎和客觀。
很抱歉,以為第一次沒po成,結果誤發了兩次。請見諒。
hi dogbark,
沒問題,我已經刪了重複的。
我並不覺得這是草率魯莽之舉。我同樣不識林教授,只是他自己在blog中自稱認識的多半是普利茲得獎主,原本就有膨風之嫌。
他自己舉了Andrea當例子,我不願自行臆測,所以去函求證了一下。您猜一個美國記者會認識多少個「來自Taiwan的Professor Lin?」
更何況我連林教授自己提的認識地點都提供給對方了(華府 Cosmos Club),若Andrea果真認識這位林教授,光靠這些資訊不可能不識得。
我是判斷林教授或許跟對方有一面之緣是事實,但「一面之緣」跟「認識」是天差地遠兩回事,藉此拿來自抬身價,貶抑他人,我看了覺得很可笑,固有此一求證之舉啊..我承認的確很無聊..ke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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