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3日 星期四

英文菜不菜,不是這樣看的

說來真丟人,不論新制托福,或者英國的IELTS,台灣的英文程度在亞洲都差不多墊底,整體說起來,連外勞輸出國如菲律賓、、越南、印尼、泰國的英文程度就比台灣好就對了。但這樣的比較有意義嗎?

若要說台灣英文程度低落,只要看看上個月哈利波特「英文版」上市時的情況就可一窺究竟。在台北仁愛店的誠品書店裡,當天清晨一早來排隊買英文版的人,連現場50個有椅子的座位都坐不滿。

現場六點開始有搶答問題的比賽,但很奇怪的是,這明明是英文版的首賣會,但所有開出來的問題卻都是中文,若你是看英文版的,大概很多問題都得靠猜的(因為許多人名、魔法、精靈等翻譯的問題);現場許多外國人甚至要靠旁人有一搭沒一搭的翻譯,或者自力救濟再三確認問題,才有辦法參加搶答。

現場引來媒體記者採訪,我看到好幾位電視台記者跑來訪問坐我隔壁的一位外籍女士,由於這位外籍女士會說中文,記者也老實不客氣開門見山就說,「我的英文不好,可不可以採訪你?」有的甚至問,「我的英文不好,我想訪問另外那一位(外國人),你可幫我翻譯一下嗎?」

多位記者還要求這位會說中文的老外可否待會拿到書後幫忙看結局?結果被老外嗆聲否決,事後老外還私下用英文嘲笑記者,幹嘛不自己買一本來翻看結局?

若連這種很「國際化」的哈利波特英文版首賣都是這副德行,可想而知,台灣的英文實在沒什麼好驕傲。

但英文程度低落又如何呢?我說,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這一期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的封面故事,正好在探討由於中國經濟的崛起,連美國政府都首度出錢拍大學/研究所招生廣告,拿去大陸電視台強力放送,招攬大陸學生到美國唸書。

中國的英文程度在哪?根據昨天IELTS公布的數據,它排在比台灣還後面的第19名。

既然這麼低落,那美國政府為何還要出錢到這個亞洲英文排名倒數第二的國家搶學生呢?難道美國那麼笨?想招收一堆菜英文學生嗎?幹嘛不乾脆去英文排名很前面的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招生算了?

非也,答案其實很簡單,在這個全球化的世界經濟體下中,英文不過是方便彼此溝通的語言媒介而已,其他更重要的還是在個人特質上,比如比腦力、比創意、比開創力、比個人競爭力,這些才是未來畢業後,企業爭相搶奪下手的對象;光是靠英文好不好,其實左右不了全局。

再看五月份出刊的重量級Fortune雜誌,當期做了2007年的全球前500大企業報告。裡面也有一些相當有趣的數字。比如該期封面圖片,是一個由各類廢鐵、報廢主機板、電子開關所創意組成的「500」字樣。編輯特別在內頁說明中提到,光是「500」這三個字所組成的零件就相當全球化,被提到的幾個國家中,其中一個正是台灣。

這份全球500大企業中,台灣涵蓋六個,英文比我們爛的中國涵蓋24個;另一個英文跟我們在伯仲之間的日本有67個;程度只比我們稍好一點的南韓也有14個。

在IELTS排名裡那些英文超棒的亞洲國家,比如馬來西亞、泰國,各只有一家企業入榜;英文程度最好的新加坡不在裡面,更別提其他諸如印尼、巴基斯坦等。

語言有所謂的實用性,英文在台灣的實用性不高,國人即使學了,但用到機會不大,周遭環境觸目所及都是中文,連外國電影也全部中文化了,你說英文怎麼提昇的起來?即使從國外留學回來的,一兩年若沒持續自我加強,程度很快就掉下來。相較於東南亞國家,由於種族眾多,各有各的方言,英文反而成了相互溝通的共同語言。

英文強,的確有優勢,但英文很菜,也不代表在全球範疇內就沒優勢,大家不必庸人自擾。

2007年8月21日 星期二

re:台灣菜英文 落後泰國(so what?)

在聯合報看到這則新聞:

台灣菜英文 落後泰國

(連結可能隔天會失效,故全文轉載於文末)


全文的大意是說,從參加IELTS測試結果來觀察,台灣在前20名中,僅排在17名,等於是最後幾名,所以台灣英文很菜。

我很不喜歡媒體這種論調,不斷強調英文要多好才行,不然不夠國際化云云的,這根本是倒因為果啊。

我先來舉這一期Newsweek的封面故事:「The Race is On」,這是報導美國政府最近首次在中國電視大打高等教育招生廣告,拉攏中國學生去美國唸書。

看看中國在IELTS排名多少?第19名啦,倒數第二名,比台灣還差勁ㄟ。

那美國幹嘛去中國招生呢?英文那麼菜,到美國唸書跟得上嗎?何不去泰國、馬來西亞招生呢?他們英文很不錯,資質應該比較好吧?

非也非也,在國際範疇上,英文的確是共通語言,但其意義也僅止於此而已。語言能力之外,還有更重要的事,包括個人的聰明才智、學習能力,以及創意能力。



亞洲裡面,印度跟中國是兩大熱點,印度的英文程度還不錯,但老實說他們的英文已經深深的地方化了,因此在美國,有些人聽到印度腔還是很頭痛,即使許多美國廠商去印度設立call center(客服中心),他們通常還要針對印度員工做語音矯正。

中國是因為成了世界工廠,因此西方為了低廉的產品,也紛紛過來設廠,這跟英文好不好並沒有關係。

看看IELTS這份列表,第一名的德國不說,第二名之後,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奈及利亞、斯里蘭卡、伊朗、尼泊爾、印尼、巴基斯坦...天啊,我敢說台灣的全球地位再怎麼說都比這些國家好太多了。

你說奈及利亞英文有多好?大家都知道奈及利亞利用網路垃圾信進行的詐騙信最多了;馬來西亞、印尼、巴基斯坦英文很好?So what?你去新加坡看看,那來有許多來自馬來西亞、印尼、巴基斯坦勞工,英文都呱呱叫,但社會地位很低,台灣過去的還比較受重視,且受重視太多了啦。

英文只是一個工具,你要學好很容易,不用太過庸人自擾,即使不好也無防,因為除了英文,你可能還有更厲害的能力,而這些能力都不是英文好就能勝任的。

ps. 對了,Newsweek這篇封面故事,還有一部份是針對「中文熱」來評論,因為他們很怕英文已經開始退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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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菜英文 落後泰國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007.08.21 03:04 pm





台灣每年有超過萬人,到英國、澳洲、紐西蘭…等英語系國家念書。但根據2006年IELTS學術組統計,台灣人的英語能力,在20個報考IELTS人數較多的國家中,排名第17名,落後鄰近的日本、韓國,甚至比不上越南、巴基斯坦。

英國文化協會表示,IELTS是由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設計,用來評估要前往英語系國家念書者的英語能力測驗。目前全世界一年大約有70萬人次參加測驗,包括英國、澳洲、紐西蘭及部分歐語系國家,都用IELTS來認可外國學生英語能力,美國也有100多所大專,除了托福之外,也接受IELTS成績。

IELTS的滿分為9分,測驗分為聽、說、讀、寫四個部分,測驗分「學術」、「一般訓練」兩組。學術組主要用在申請就讀研究所、大學、專科或其他學校正式課程,一般訓練組主要是針對申請移民。

根據英國劍橋大學統計,去年全世界報考IELTS測驗人數最多(且英語不是主要國家官方語言)的前20個國家。台灣的總成績是5.62分,在20個國家中排名第17名,不但落後鄰近的日本(第12名)、韓國 (第14名),成績也不如越南(第13名)、泰國(第16名),更遠遠落後非洲奈及利亞(第6名)。

20個國家中,成績排名前三名的是德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成績落後台灣的三個國家,分別是孟加拉、中國大陸、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去年台灣的IELTS測驗成績,閱讀的成績最好,平均5.81分;其次是說,5.66分。台灣人英語聽力不理想,只有5.52分;書寫能力更差,只有5.23分。

英國文化協會表示,外國人到英國念書,如果要申請研究所正式課程,IELTS測驗至少要考6.5到7分以上;要申請牛津、劍橋等英國名校,沒有7分以上絕對進不了。

【2007/08/2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My Angel 是誰?

馬英九一案出爐了,許多人都寫了許多意見,很精彩,在台灣的「阿兜仔」也貢獻不少意見。

昨天聽聞「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這種說法時,差點沒笑出來,沒想到今天看到老外也是對此大笑不已:

點這裡

另外,這裡有一篇評議,是目前我看到寫得最棒的,這也是我昨天的疑點,怎麼會扯出宋朝的制度呢?帝制跟民主法治畢竟不同。若有美國司法判決拿歐洲中世紀制度來當作依據,我很難想像這會是什麼情況:

請看這裡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馬英九Long Stay的錯誤示範

前陣子馬英九的long stay之旅搞得如火如荼的時候,我心裡一直有個疑問:「long stay?」那不就代表馬英九把台灣當作他出國旅行的暫時居住地之一嗎?

通常講「long stay」,我第一個浮現的印象就是:泰國。很多歐美人士都喜歡去泰國long stay,那裡物價便宜,人民大體還挺友善的。

在自己的國家內是不用「long stay」的,因為你本來就可一輩子住在這裡,自由進出,沒有「long」或「short」的問題。

怪的是英文聽說很強的馬英九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就釐清,反而任由媒體每天long stay個沒問沒了的,今天我看到一個老美寫的blog就點出這個「long stay」字眼背後圖顯的心態:

Meanwhile Ma too was looking back into the past, but in a very different and more revealing way. Ma Ying-jeou finished his "long stay" in southern and central Taiwan at the end of last month. The very phrase is suggestive of how Ma views Taiwan outside of Taipei -- as a kind of hostile territory where his residence is a temporary foray necessitated by the exigencies of electoral politics, rather than a visit to a place in his own country.

2007年8月10日 星期五

Harry Potter:英國版跟美國版有什麼差別?

網友來問我說,英國版跟美國版有差嗎?

我起先以為只有封面、頁數、價格的差異。但後來討論後,發現還真的有差別。

哈利波特美國出版商還特別列出兩種版本之間的差別

我仔細看了一下,發現這些差異都極為細緻,大概只有英美土生土長的人才區分得出來吧?就像這種區別有點向台灣跟中國,都是說中文,但有些詞彙就用得不太一樣一般。

舉例:以下以混血王子來看(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a far-distant country (英)
a far distant country (美)

兩個用法的差異只有一個標點符號:也就是far跟distant之間是不是要加入連結號。

woman called Narcissa (英)
woman named Narcissa (美)

這個也是,英國人習慣用called,美國人習慣用named。這兩種用法我都有在使用,但我從來不知道英美之間對這種的差異可要求到這麼細。

use of Polyjuice Potion (英)
use of the Polyjuice Potion (美)

以前在唸書時,曾看文法書說,最難的就是如何使用 the 的問題。現在看來,英、美對何時使用也是有歧見的啊...haha

avoiding each other's gaze (英)
avoiding one another's gaze (美)

若從文法書來看,each other是用在兩人對看,one another是用在多人互看;但從這裡來看,互用其實無妨啊。

sunlight streaming on to his lap (英)
sunlight streaming into his lap (美)

我記得這種on 啊,into也是蠻煩人的;但這裡,同樣的情況,一個用on to,一個用into,都可以嘛。若我來選,我應該是用on to。我猜可能台灣以前學校的教法是偏英式居多。

'Outstanding' in Defence (英)
"Outstanding" at Defence (美)

對於 in 或 at,這種區別也是很細緻,但英美還是都有習慣用法,看來差異都是在很細微之處啊。

Ron and Harry's new robes (英)
Ron's and Harry's new robes (美)

喔,這個連我也考倒了,我應該也是用第一個。

as though he were a particularly (英)
as though he was a particularly (美)

嗯...我會用前者,但後者看來也ok啦。

還有一整串,有興趣的自己連過去看看,蠻有趣的細微差異。

2007年8月5日 星期日

回覆朱天心:紅衫軍不等於全民

今天看到朱天心小姐投書聯合報 (連結過了今天就會失效)一文,甚覺有趣。

我建議朱天心小姐可自己先去自首,不要把「紅衫軍」跟「全民」劃上等號。我想到今年初,有學生抗議樂生跟學費太高,許多抗議的學生同樣也是因為被舉牌而遭告發。

既然有膽子去觸犯法令,自然也必須有心理準備這樣的後果如何。紅衫軍雖然聲勢浩大,但也不能把法令視為無物。紅衫軍雖然人數眾多,但也不必將全民都拉進來當紅衫軍的靠背。

「紅衫軍」不是護身符,「反扁」也不能當作違法的正當的理由。不然我可說我反馬英九,就可為所欲為,警察不得辦我嗎?

朱天心小姐,您的文章,讓我不得不鄙視你的想法。

以下為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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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攻「違法」 全民自首吧

【聯合報╱朱文心/公(台北市)】 2007.08.05 03:28 am


去年「天下圍攻」倒扁遊行,台北地檢署認為這項活動,既然未經事前申請許可程序,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將施明德等十六人提起公訴。

不過,此項百萬人的反貪腐活動,顧名思義屬於全民參加之性質,那麼涉嫌的絕對不止上述十六人而已。檢察官豈能「大小眼」,僅僅針對「首謀」施明德等十六人提起公訴,而應該儘可能蒐證齊全,俾便一網成擒,除惡務盡。

天下圍攻等倒扁遊行活動,若是一項全民運動,凡是參與此項運動的人,不妨挺身而出,全面「自首」。一方面,減輕檢察官蒐證的困難;另外一方面,好漢做事好漢擔,據以貫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

正如謝長廷所說的「惡法亦法」,希望檢察官一定要鍥而不捨,能夠繼續追辦到底,以期將所有參加「天下圍攻」者,均能一一繩之以法,凸顯政府的權威與尊嚴。

施明雄/政治受難者(高雄市)

昨天一早,就聽說紅衫軍首從施明德等十六人,全都遭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了。

社會上有人大聲替被起訴的十六位紅衫軍朋友喊冤:貪腐枉法的人無罪!反貪倒扁的正義人士卻被起訴!台灣的天理公道何在?民主自由何在?

施明德說得好:台灣所有的總統都起訴過我、關過我,我一定會出庭,一審判我有罪,決不上訴!拚死也要坐完阿扁送給他的牢獄。

廢除集遊法原是民進黨建黨以來,一直努力打拚的主張!施明德擔任民進黨主席時,為了「總統直選」和廢除集遊法,還和黃信介、林義雄、許信良幾位前主席在台北車站靜坐抗議。當時,還被警察以消防車噴水驅趕

——並被國民黨政府起訴和判刑。

如今換了反對集遊法的民進黨執政,卻依然用專制時代的法令,來整肅迫害異己,台灣美好的未來在那裡?我嚴重地向民進黨執政者提出沉痛的抗議!違背人權踐踏人權者,終將被台灣人民所唾棄!

【2007/08/05 聯合報】@ http://udn.com/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哈利波特 7:成人版、兒童版、英國版、美國版,該怎麼選?

我在7/21日去誠品購買時,現場有英國成人版跟兒童版。我看排在我前面的,許多人都買兩本。

輪到我的時候,我直覺地說,給我兒童版吧。一個30多歲大男人買兒童版?現場銷售小姐還多看我一眼,確認我沒說錯。

看完整本書後,我再來比較一下封面,我發現英國兒童版封面的確是幾個封面版本中最有意思的。 待會下面我會有仔細說明。




↓下面這個封面是英國成人版,封面看起來很沈穩。這是一個項鍊,Harry Potter、Hermione、Ron拿到後都曾帶在身上,但反而出了一點事情。我不多透露細節,若你想知道,可看最下面(註1)。



↓以下這本是美國版封面,我在家樂福看到售價899,比英國版599元高出許多,書本也重得許多。以我看過書後的角度而言,我覺得美國版是最不值得買的,一來是書重很多,攜帶外出閱讀很像帶著磚塊。二來它的封面沒有傳達太多的故事情節,即使我看完了全書,我還是看不出來封面這張圖代表什麼意思。

你仔細看可看到這裡的哈利波特也帶著項鍊,但少了另外兩位主角,Ron 與 Hermione。



以下可能會透露到書中情節,若你不想事先得知,請不要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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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在英國兒童版的封面中,你可在書脊背正上方看到這個記號。這個記號就是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的全書的最重要核心。

書名所謂的Deathly Hallows代表死神給某三兄弟的免死寶物,分別是宇宙無敵魔法棒,也就是中間那條直直的東西;第二則是起死回生石頭,用圓圈代表;最後一個則是隱形衣,用一個三角形包起來。三兄弟的故事原本只是魔法精靈世界的兒童故事,但是否真有其物呢?




↓正面封面這個圖案也很有意思,女主角Hermione身上有許多燙傷的地方,這個地方看起來有許多寶物;仔細看,哈利波特也被燙到許多地方,金銀財寶到處都是,他們在找什麼呢?

這個部分也是全書的精華之一。而這裡所講的東西,跟成人版封面那個項鍊其實都是講同樣的東西,也就是Voldermort的分割靈魂之一。



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看完哈利波特第七集了

這是哈利波特發行七集以來,我第一次在開賣當天就跑去買的。

這是因為我實在受不了每次媒體都會提前公布答案,害我看起來很無趣。這次我買到之後就開始看囉,不去看報紙跟電視新聞。

中文版要年底才會上市,但我很好奇,台灣現在看起來好像對英文教育很重視,但我當天去買書時,真正買的人其實不多,是不是會真的看就更不知道了。

當然,不是人人都喜歡看哈利波特,但你看看好了,中文版出來後,排隊風潮一定又是盛況空前。

這個落差會不會等太久了呢?英文版的其實大概高中生程度就可以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