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朱天心小姐投書聯合報 (連結過了今天就會失效)一文,甚覺有趣。
我建議朱天心小姐可自己先去自首,不要把「紅衫軍」跟「全民」劃上等號。我想到今年初,有學生抗議樂生跟學費太高,許多抗議的學生同樣也是因為被舉牌而遭告發。
既然有膽子去觸犯法令,自然也必須有心理準備這樣的後果如何。紅衫軍雖然聲勢浩大,但也不能把法令視為無物。紅衫軍雖然人數眾多,但也不必將全民都拉進來當紅衫軍的靠背。
「紅衫軍」不是護身符,「反扁」也不能當作違法的正當的理由。不然我可說我反馬英九,就可為所欲為,警察不得辦我嗎?
朱天心小姐,您的文章,讓我不得不鄙視你的想法。
以下為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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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攻「違法」 全民自首吧
【聯合報╱朱文心/公(台北市)】 2007.08.05 03:28 am
去年「天下圍攻」倒扁遊行,台北地檢署認為這項活動,既然未經事前申請許可程序,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將施明德等十六人提起公訴。
不過,此項百萬人的反貪腐活動,顧名思義屬於全民參加之性質,那麼涉嫌的絕對不止上述十六人而已。檢察官豈能「大小眼」,僅僅針對「首謀」施明德等十六人提起公訴,而應該儘可能蒐證齊全,俾便一網成擒,除惡務盡。
天下圍攻等倒扁遊行活動,若是一項全民運動,凡是參與此項運動的人,不妨挺身而出,全面「自首」。一方面,減輕檢察官蒐證的困難;另外一方面,好漢做事好漢擔,據以貫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
正如謝長廷所說的「惡法亦法」,希望檢察官一定要鍥而不捨,能夠繼續追辦到底,以期將所有參加「天下圍攻」者,均能一一繩之以法,凸顯政府的權威與尊嚴。
施明雄/政治受難者(高雄市)
昨天一早,就聽說紅衫軍首從施明德等十六人,全都遭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了。
社會上有人大聲替被起訴的十六位紅衫軍朋友喊冤:貪腐枉法的人無罪!反貪倒扁的正義人士卻被起訴!台灣的天理公道何在?民主自由何在?
施明德說得好:台灣所有的總統都起訴過我、關過我,我一定會出庭,一審判我有罪,決不上訴!拚死也要坐完阿扁送給他的牢獄。
廢除集遊法原是民進黨建黨以來,一直努力打拚的主張!施明德擔任民進黨主席時,為了「總統直選」和廢除集遊法,還和黃信介、林義雄、許信良幾位前主席在台北車站靜坐抗議。當時,還被警察以消防車噴水驅趕
——並被國民黨政府起訴和判刑。
如今換了反對集遊法的民進黨執政,卻依然用專制時代的法令,來整肅迫害異己,台灣美好的未來在那裡?我嚴重地向民進黨執政者提出沉痛的抗議!違背人權踐踏人權者,終將被台灣人民所唾棄!
【2007/08/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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