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評論:壹週刊超商下架 真活該

在中國時報看到以下報導:

《壹週刊》在封面刊登男女活春宮照片,檢方認定內容已構成妨害風化,但尚不到要查扣下架,指示警方應先找到演出活春宮男女後,再進一步追究雜誌的相關刑責;五大超商為了避免涉入妨害風化,已經主動將《壹週刊》下架。

聯合報則有報導壹週刊總編輯裴偉的回應說法:


裴偉表示,壹週刊報導「互動攝影活春宮直擊」,旨在傳達社會現象,而不是色情現象,何況人物的三點都打了馬賽克,又是如實傳達當時的姿勢,並無不當,「社會新聞都是這樣作的」


壹週刊一直是我很愛看的刊物,但這次真的很活該,我建議政府這次可以狠一點,要求收回銷毀算了。

我最近開始對壹週刊有意見是有關他把陳水扁家族相關嬰兒與小孩照片刊登出來的事件。

壹週刊後續還有刊了幾次最新跟蹤拍照的幼兒畫面,我十分憤怒。你要報導犯罪嫌疑犯,當然沒問題,但要把一些不相干的小孩畫面也拍出來賣錢,這就太超過了。

畢竟大人做錯了事,幹嘛牽連至小孩?他們的畫面刊登出來對整件事情有何釐清的益處嗎?只不過讓無辜小孩日後活在別人指指點點的陰影下。實在太沒良心了,還虧壹週刊創辦人黎智英每次在他自己的專欄表現出一副愛家愛子的模樣,但你好歹也是爭議性人物,我們可以去跟拍刊出你小孩的照片嗎?還有,黎英智也愛說自己是天主教徒,這讓我對他的宗教信仰感到十分可恥。

裴偉也每次都很嘴硬,連刊登小孩照片這種事情也要硬凹,辯稱陳水扁之前都自己公開過了。但這跟本是兩回事,他之前公開是以總統身份,那是一種光榮,光榮當然需要沾光一下子孫,無妨。

現在陳水扁則已經是待審之人,全台那麼多人等著看笑話,你此時把他家族孫子最新跟拍照片公開,那不是要刻意株連無辜幼童?我覺得很扯。

只是雖然我拒買,但我還無法達到拒看的狀態,因為除了這些偶發瑕疵外,基本上它的政經版社論寫得真的很好,不知道主筆是哪些人在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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