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旺旺中國時報,很好,加油(法官不該做檢方的應聲蟲)

上週,不斷有外國學者國際媒體注意到國內這一波未審先羈押嫌疑犯的作法全都是針對民進黨高官,引發台灣司法是否有為政治服務之嫌。

我在前文說過,即使馬英九沒有下令,也極有可能手下有人想拍馬屁,想弄些頭條來向執政當局表功。

不過今天我很訝異在中國時報看到這一篇社論,開始向這一波司法作為提出質疑:「審前羈押絕非司法常態 (全文,但可能明天過後連結會失效)

裡面寫到

聲請羈押所以須要法院允准,不是要法官做為檢方的應聲蟲或背書人,而是要法官嚴加防止,避免濫權。檢方過去手握羈押大權時,動輒押人取供,至今其實積習猶存,藉著聲押以嚇阻被告保持緘默或拒絕配合偵查,也司空見慣。法官對於最難證明的串供聲押,如果不知嚴格要求檢方舉證,就很容易成為濫權羈押的淵藪,有愧司法審判,保障人權的職守。


昨天在一場司法研習中,媒體也有報導,陳瑞仁檢察官公開表示,檢察體系辦案,「要避免辦案對象群組化」。換言之,不過因為目前是馬英九執政,就全力偵辦民進黨,忘了還有藍營的。

中時在這次的社論說得好的地方在於:

我們也要在提醒司法中人,檢察官也好,法官也好,審前羈押不是刑事訴訟的常態;定罪之後再施處罰,才是。過去辦案的陳舊觀念與錯誤心態,一定要及早拋棄改變。對於政治人物貪瀆如此,對於一般平民犯罪,亦然,既不該因為政治人物身分特殊,就給予特殊待遇,也不該只對政治人物謹守法治分寸,對於普羅犯罪案件,就任意施為,不守權力界限。

或許你會拍手叫好,這些前朝高官一個一個未審就先被羈押,看你還敢不敢不配合調查。檢察官氣勢如宏,法官也只當應聲蟲不敢多加質疑,這一切或許在目前的社會氣氛中只會爽了某些偏激的政治激情者。

但別忘了,這些同樣的司法手段最後也會用在一般市井小民身上,誰曉得下回當這種手法落在你我身上時,能否引起任何社會迴響。

中國時報能向執政當局喊話很好,或許中時歷經這波裁員、換手驚魂,已經深知緊抱特定政黨的大腿是沒什麼好處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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