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國際媒體觀察:陳水扁聲押的台灣形象

台灣因為陳水扁聲押事件而登上國際版面,這是觀察國際報導的好時機,也是對比國內媒體是否過於激化的好機會。

今天聯合報有一則新聞頭條是:扁遭收押 國際媒體大篇幅報導(連結可能失效),裡面舉了許多國際知名媒體對此事的報導,講得很像全世界都認同此次收押,是台灣國恥,或者全球都跟國內媒體一樣感到超級振奮,連入監獄得脫光光檢查也寫,似乎跟此有人不共戴天仇。十分有意思。

但且讓我們一手來看看國內媒體似乎遺漏的部分吧,一如我前兩次已經說了,國際上已有媒體開始注意到台灣有條惡法,可讓檢察官不經起訴就直接押人。我比較想看看是否有更多國際媒體有進一步注意到此事。

我不舉一般通訊社比如路透、美聯這類通訊社,因為他們有時報導會比較粗糙,直接引用國內媒體資料。我們看看大家耳熟能詳的美國全國性報紙:

華爾街日報:兩句話斃了台灣檢察官

Mr. Chen's accountant and three of his senior advisers already have been detained in the corruption case but not indicted. Prosecutors in Taiwan are allowed to detain suspects for four months before an indictment.

No evidence in the case has been made public. Taiwanese law requires all information be kept secret during an investigation.

(全文)


在談論此次陳水扁聲押時,華爾街日報在文章中特別分段說明,台灣檢察官可不經起訴就直接把嫌疑犯押上好幾個月。

它又另開一段特別說明:本案都還沒有任何證據攤在陽光下給大眾瞭解。

華爾街日報會把這個聲押背後的法條開出兩個段落來說明,顯然是要它的讀者瞭解,「這件事,外界都還看不到任何起訴證據,人犯就直接被檢察官關起來了。」

華爾街日報怎麼形容陳水扁呢?

Mr. Chen's stance alienated many voters, but many Taiwanese view him as almost a folk hero for his role seeking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for the island.


這句話很恰如其份,許多台灣人認同他追求台灣國際認同的角色,並視他為英雄(folk hero..有點傳奇性人物)。


紐約時報:馬走上終極統一路線

The detention is the latest chapter in a series of political dramas that have been unfolding in Taiwan for a few years as the island's two major parties, the Kuomintang and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have bickered over relations with China and traded accusations of corruption.

(全文)
紐約時報沒有提到聲押的是怎麼回事,但把此事定調在:這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多年來的惡鬥,這個惡鬥指的是雙方如何看待中國的態度,同時也指出雙方其實都有相互指控貪污的事情。言下之意,頗有用台灣兩黨喜歡用司法惡搞對方的意味。

紐約時報對於陳水扁的形象也有如下描述:

A populist with a penchant for fiery rhetoric, he was known during his two terms for his strong opposition to Beijing and his insistence that Taiwan, which separated from China in 1949, was not a province of the mainland.

亦即他力抗北京,並強力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省。(加分,免費為台灣宣傳)

但這裡用了一個populist(群眾主義者)的字眼來形容陳水扁。populist有人翻做民粹,但我一直搞不懂「民粹」是什麼意思。我用個比較粗淺的方式來比喻這個字眼,電視節目。一般商業電視台可視為populist,電視台會注意觀眾喜歡看什麼,留意收視率,然後投其所好,好一點的像「星光大道」老少咸宜,但若過份的話就像「霹靂火」這樣喜歡大灑狗血。因此講陳水扁是populist有點說他喜歡「討好選民」的意思。

跟populist相反的就是elitist(菁英主義者),公視可視為這種代表,它不需要因應觀眾喜好來播節目,而是依照他們認為觀眾該看什麼節目來播放,反正又不需廣告收入,不需媚俗討好市場。但若太走菁英制,有時也會跟市場脫節,比如現在的馬英九與劉兆玄也有這種傾向,他們不認為需傾聽民意,「反正只要聽我領導就好了,選民有我的睿智嗎」。也因此你看馬劉對於許多政策,甚至是野草莓運動都展示出一種十分輕蔑的態度。(以上比喻若有失真,歡迎指正)

紐約時報在報導陳水扁的同時,還有一段描述馬英九的:

Mr. Ma, who took office in May, has pushed for closer ties with the mainland and opened the possibility of eventual reunification.

它寫:馬英九力推與中共更緊密的關係,為未來終極統一做鋪路。

馬總統,或許在國內大家現在霧裡看花,不知道您的態度,但為何紐約時報可以把您的作為看得這麼清楚呢?怪哉!


Marketwatch(道瓊公司的專業財經網站)

On Tuesday Chen was questioned for about five hours by prosecutors, who subsequently arrested him under a Taiwanese law that enables authorities to imprison a suspect for as long as four months before indictment.

Newspapers across Asia Wednesday carried front-page images of Chen, handcuffed hands raised over his head, in an apparent gesture signaling he is a martyr defending Taiwan's democracy and sovereignty.

(全文)

Marketwatch的文章同樣點出陳水扁的收押,是在沒有起訴的狀況下直接收押,這是台灣特有的法令。

它另描述陳水扁那個高舉手銬高喊台灣民主與主權的畫面,塑造烈士形象。

以上我只稍微舉了三家重量級國際媒體的報導,我們可看出三點:

1. 陳水扁是在沒有起訴的狀況下,直接被關起來;

2. 檢方還沒公布任何證據;

3. 馬英九與中共關係密切,有朝終極統一前進的傾向。

看得出來嗎?嗅得到政治味嗎?別再跟我說這完全是「司法獨立」的事了。此事放在國內,媒體所報導的貪污總額已經累積到了10億。

但你看這麼注重財經數字的包括華爾街日報、道瓊的MarketWatch根本都沒寫這些金額,它只輕輕問了兩句話,國內的檢察官就露出馬腳了:

1. 請問為何還沒起訴,就可把人關起來?

2. 請問證據公布了嗎?

昨天我看到有個台老美的部落格寫說,國內檢察官若喜歡玩這種「沒起訴先押人取供」的花招,應該可去Guantanamo應徵工作(看過Tom Cruise主演的A Few Good Men嗎?),裡面有不少同好。

啊?檢察官不知道Guantanamo是什麼地方?那麻煩去請教李昌鈺博士如何?


Update (11/25/2008):經過兩週的國際媒體發酵,現在連聯合報都不得不改口,在社論提到司法「未審而羈押」的確有待改進,這次陳水扁事件的確有很大改善空間:看,這是部落格、外電、國際輿論帶來的正面力量

39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板主好:

我想轉貼這篇文章,不知道可以嗎?
之前也轉貼過英文翻譯的新聞,
我想非常多人熱切希望瞭解國外的看法,
而不是國內媒體的說詞。

自己英文太爛啦,看到有人願意導讀,
真的是非常感謝。

MJ 提到...

OK..文末請記得提供原文連結,謝謝

匿名 提到...

押扁 美媒體成篇累牘 沒人認為是政治迫害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2+132008111300896,00.html
旺旺時報刊出來的中廣新聞。有趣吧?
有提到華爾街日報喔!

MJ 提到...

to cato:

我相信他們或許是選擇性編譯吧。但這些事情蠻不了外國人的,你可看我另外一篇,馬英九在哈佛的恩師教授也投書給媒體囉,他的恩師講話應該可以聽聽吧?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3.html

匿名 提到...

板主好:

文章已經轉貼,
並且附上原網址。
再次感謝您的翻譯唷!

匿名 提到...

板主:
貼上一段別人在我那邊回應的翻譯部分討論問題。

作者:abba

失真的引喻

elitist(菁英主義者),公視可視為這種代表,它不需要因應觀眾喜好來播節目,而是依照他們認為觀眾該看什麼節目來播放,反正我又不需廣告收入,不需依照媚俗討好市場。
以上這一段確實有一些失真,公視的設立有多少目的,在此我無法一一說清楚,但就我個人所知照顧分眾是其目的之一,比如視障者.老年人.幼兒或者藝術.少數族群.....等.這些分眾是一般商業電視台所忽略的區塊,公視在製作節目給這些分眾時,自是不太考慮一般大眾的需求,因此造成這樣的誤解.還有公視製作的新聞,我認為比商業電視台的還要客觀.公正.多元.深度,這些都不是一般商業電視台為了刺激收視,製作一些立場偏頗,極具政黨色彩,論點浮面的垃圾新聞所不能比的,所以我認為你有些引喻失當了,在此跟你討論.

匿名 提到...

版主大人,

這篇文章太好了,我已轉貼,附上原文出處,貼到這裡,http://www.babygogo.tw/viewthread.php?tid=4453

請版主大人原諒我先斬後奏,因為我們那裡很多腦部退休的藍丁出沒,我想趕緊用版主大的文章給他們電療一下...

匿名 提到...

台灣司法的公正性跟政治迫害是兩件事,有人沒將版主大的文章讀清楚,竟然混為一談!?台灣人真是有趣!

MJ 提到...

thanks copo. To: abba


公視是個很好的電視台,立意也很好。菁英制也是個好的制度,可關照全局,而非一位偏好市場口味。但太過強調菁英,有時會給人不食人間煙火感覺,這是我比喻馬劉之處

匿名 提到...

板主大人:
您英翻中翻得太簡單啦!翻得跟他們記者大人差不多的差不多咧!
您列舉的報導都來自美國的報紙,這樣真的很「國際」哦?好像美國和我們國家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唷!
您說連財經大報都不在意陳汙了多少錢,那是當然的啦,自己家遭小偷才需要精算到底少了多少啊,別人家遭小偷,管他的少多少錢啊,只要讓投資客知曉一下「這個地方也貪汙喔,反正是亞洲嘛,哪個亞洲國家不貪汙嘛是不是?」看起來意義還在字面之後的樣子。
其實新聞嘛,幹麻這麼認真讀他咧?總之,人家愛怎麼看隨他去,他愛拿甚麼眼鏡隨他高興,反正不是他家的事,換言之,我們自家的事自己不認真點做還要等誰來做?

匿名 提到...

美國跟台灣司法當然不能比,要不然馬英九去美國拿甚麼學位呀?何況小馬的老師也開口指正學生了.

看人家布洛格不認真就算了,還敢嫌版主翻譯簡單,有時間就用自己小小的腦袋把全部翻譯完再貼過來比較啊,多說無益動手為上啦.

匿名 提到...

關於「民粹」這個字眼~~~
我印象中的解讀是
煽動群眾去壓迫當權者來達到某種目的

雖然不曉得對不對
可是我對這個字眼的感覺很不好
以上..小小的意見..

匿名 提到...

版主,引用您的文章喔!文章已經轉貼,
並且附上原網址。謝謝!不管政治立場如何,您能夠導讀已是部落客之福啦!

Hui Yuan Chang 提到...

大大這樣說的意思,其實只是把美國的法律當成全世界法律的馬首。美國的法律就是最高指導原則,美國的報紙就是最公正的評論。
我不反對國內的新聞是很莫名其妙的狂熱和灑狗血,但是我也不同意認同美國新聞才是政治正確。
台灣有台灣的民情和文化,請不要把殖民主義導入台灣的政治中

匿名 提到...

http://chinese.wsj.com/big5/20081112/bch094036.asp?source=email
這是華爾街日報的中文版。沒去看的就自己去看,哪裡再批評?

況且之前阿扁的惡行,美國都還來不及罵了。怎還會幫阿扁講話?

這次被羈押,他們也表示尊重而以。只差沒說陳水扁活該

版主為了挺扁,對華爾街日報的失真翻譯,對分段擴大解讀,真令人啼笑皆非~

匿名 提到...

另外,看了你對華爾街日報失真翻譯,你對其它國外媒體的翻譯,我也就懶的看下去了,只會讓人笑死~

MJ 提到...

若您只能看中文版翻譯,那就錯過了英文版用字譴詞的韻味了。國外媒體若沒注意這些細節,怎麼馬英九的哈佛老師要花時間去投書來評論?報紙又怎麼會有興趣刊登他的評論呢?蠻有意思的啊...keke。

另外,我的文章都會連結原來的全文,並引用翻譯的英文部分,是否失真,歡迎提出來指教,感謝囉:)

匿名 提到...

如果是非官方翻譯,你所謂英文版用字譴詞韻味的解釋,還說的過去。但你的意思卻是官方的英文版與中文版所要表達的意思是有所不同? 這恐怕說不過去。而且還是出自美國乃至全世界極大影響力的國際媒體,那就更加不可能了。

孔傑榮要如何評論馬英九是他的事,至於你所說的報紙又怎麼會有興趣刊登他的評論一事,這問題就顯的很無聊,他是自己去投書,平面媒體裡都有讀者投書的文章,可不是南華早報與中國時報主動採訪,請你勿倒果為因。

匿名 提到...

版主不用理會專門來打嘴泡的,看不懂英文就直接講,竟然還可囉唆那麼多

匿名 提到...

樓上k君說話真可笑,這篇英文原文報導可不需要有多高的英文文學造詣,我所陳述的也不過是事實罷了,中英文都來自官方,對照一下也能看得出來,中英文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別因為無法反駁就說對方嘴炮,不然只是自取其辱罷了~

匿名 提到...

華爾街日報的中文版辦公室在北京,有人想以次證明翻譯是完全公正的?腦子壞了是吧,還想強調自己英文行,拜託,自己回去好好照鏡子吧,說自取其辱正在講自己呢.

匿名 提到...

那位愛匿名的路人,
言可以亂發但至少也做做功課,拿個翻譯機自己翻翻查幾個生字多少也會看的出來"英文版的內容跟中文版確實不完全一樣"(很驚訝嗎?但是你講對了喔),就算你沒辦法深入了解英文字的涵義,大意也夠看出差異了.
這樣自曝其短的舉例也真是為難了你.
中:http://chinese.wsj.com/big5/20081112/bch094036.asp?source=email
英: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22641747599317507.html

匿名 提到...

檢察官『關』陳水扁?有沒有搞錯?版主懂法律嗎?
依照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羈押是什麼?就是先暫時『拘留』在一定處所,避免你湮滅證據或串供等等,但能不能被羈押是看法官準不準。

關檢察官什麼事啊?

都還沒起訴,證據如何攤開?要讓其他人湮滅證據??

到底懂不懂啊?證據是到了法院連律師都可以閱卷了在地檢署時候都是無法公開。

外國的墨水一定好嗎?
她們瞭解台灣的法律或制度嗎?

非常好笑的文章

匿名 提到...

就像哈佛法律睪材生馬英九不懂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一樣唄(雙手攤)

馬英九不是對學生放送,強調說要和世界接軌嗎?

這樣說又不那樣做,很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一樣使人費解耶!

匿名 提到...

還有上述這些高論可以投稿到國外傳媒去呀!

直接指責報編不懂臺灣法律亂寫一通,要求他們刊登道歉,不然訴諸國際法庭!

這樣會更有說服力唷!(比大拇指)

匿名 提到...

jj說的有道理呀,就板主特別指的那兩段來說,樓上k與v好像英文程度很高深,卻說不出來官方中文那裡翻譯不公正,好像反而認為因為辦事處設在北京所以不公正,那請去投稿到國外傳媒去抗議呀!

直接指責北京辦事處報編有政治立場,為了挺中共打扁而亂寫一通,要求他們刊登道歉,不然訴諸國際法庭!這樣會更有說服力唷!(比大拇指)

匿名 提到...

我又沒在看華爾街日報中文版,幹嘛跟它抗議,自己原文版不看愛看北京版,還想替北京版抗議版主翻譯不公?自己去啊,神經病!

匿名 提到...

這樣具深度的反駁觀點沒訴諸廣大視聽,只在這博取稀少藍螻蟻的認同,蠻可惜的耶!(再攤手)

既然找不到也沒更具說服力的版本,請尊重版大的譯文以它為主囉!

匿名 提到...

今天看到妙子的故鄉在寫中時翻譯的問題,有興趣的朋友請移駕.
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7581623.html

匿名 提到...

jj:「找不到也沒更具說服力的版本」

噗~原來官方版本沒有任何說服力,只因為華爾街日報中文辦事處是設在北京,看來它可以關一關算了(再攤手)

匿名 提到...

樓上的笨蛋,妙子的故鄉剪影那篇是特地給你的,去看看翻譯怎麼操弄愚蠢的人吧.

又:北京版連毒奶事件是紐西蘭政府向中國提報的事都不報,至今中國愚民仍相信毒奶是西方國家中傷偉大中國的惡毒事件哩.

我們公司收到中國廠商想賣產品的電話,竟然說西方國家都被西方媒體騙了,我哩勒..愚蠢又瘋,完全跟樓上的同一個鬼樣.

匿名 提到...

國民黨如果真的在意自己國家的主權,它可以一面給陳雲林官方禮遇,一面讓群眾鼓吹自己國家的主權。現在的情況是它給了陳雲林禮遇,卻讓自己失去「官方」,重創了自己國家的主權還不夠,甚至還怪人民發聲,然後把責任往人民與前政府身上推(最不堪的,甚至還安排爪耙仔混入群眾,製造暴力以擴大事端,目的是方便它對反對黨的整肅與清算鬥爭),強力破壞台灣多年來累積的民主自由的成就而毫不手軟。至此,能幹出這種勾當者,可謂除了牛頭馬面政府以外,全世界還找不到第二個。

匿名 提到...

那位大大,如果要我一字一句翻譯、對照,您才看的出差異,
那不知道是我悲哀還是您悲哀。

真的想堅持是因為其設在北京所以文翻不詳實的,應該是您吧。
因為看不懂原文所以只能堅持這個論點,以自己的顏色去幫人家上色。

謝謝版大辛苦翻譯,為無法簡單讀英文的求知者,減少來自有心人士的誤導,再三支持。

匿名 提到...

綠的自己在講(翻)的~屁~

匿名 提到...

這裡是綠丁丁的地盤
藍的說什麼都是錯的

匿名 提到...

美國的司法存在很大的瑕疵,有錢人可以一次請多位大牌律師幫他打官司,而且有很多方法可以把當事人的刑責減到最低,意思就是有錢人犯罪有辦法不用被關,窮人只能乖乖就範,各位認為這樣的司法制度可以引進台灣嗎?

匿名 提到...

造謠不用收稅,
你這種故意省略關鍵句的破英翻譯想幹嘛?
加油,好嗎?

No evidence in the case has been made public.

""Taiwanese law requires all
information be kept secret during an investigation.""

匿名 提到...

你發表這篇文章的目的,是為了表達在陳水扁這件事令國際媒體看到台灣司法制度有多不完整,以致令台灣蒙羞吧.
好吧,給你證明了,那又如何?

除著現在證據一一浮上臺面,連貪污所得的金錢也確確實實的找回了一部份,陳水扁而成眾矢之的,連綠營的某些人也立刻和他劃清界線.
陳水扁的確有罪!只剩下明確的審判而己.

它成為了世界史上最唯一一個由人民公投,不但毫無建設,還努力壓榨人民血汗錢中飽自己的總統.

這兩件事相比,到底那件事比較可恥?那一樣才真真正正令台灣人蒙羞?拿一大篇修飾華麗,富麗堂皇的話來評擊政制又如何?還是比不上陳先生的惡行來得令國民羞恥吧.

你這篇文章簡直可以說無聊,有時間去做做有意義的事吧,浪費時間.(嘆氣)

匿名 提到...

泛某種色的只會做些低下的小技俩,
或者訴緒暴力,
野蠻人一堆,
懂再多英文又如何?
斯文敗類.